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針對我國民實施以短期停留為目的(就職或就業者等除外),進入日本可免簽證停留90天之措施。免簽證之適用情形包括以觀光、療養、運動、拜訪親友、參觀、參加講習會、出席聚會、業務連繫等短期停留期間可完成之事項者。因就業或參與因業務關係而獲得報酬之活動(藝文活動、職業運動的參與)、就讀語言學校、留學、公司的研習等目的而欲進入日本者,仍需事前取得相關之簽證。詳細資訊請參考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網頁:https://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22/94A7F5981098F99449257348003A1071?OpenDocument。
另各大學執行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計畫,應確實協助選送生辦理國外研修或實習期間之醫療及意外保險,並應依當地國法令規定申請可於當地國境內從事研修或實習之簽證及符合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俾確保執行本計畫案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