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1日更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公布,鑑於Delta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強,為降低該病毒進入國內社區風險,自今(2021)年7月2日中午12時(航機抵臺時間)起,加強國際港埠入境人員健康監測,包含:
一、14天內具「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自空港或海港入境後,一律公費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且須配合入住時、檢疫期滿進行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PCR)檢測;另檢疫期間增加第10至12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
二、14天內無「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自空港或海港入境時皆須配合採深喉唾液及進行PCR檢測,並搭乘防疫車隊前往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場所接續完成14天檢疫,且於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2至14天)PCR檢測,另增加第10至12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
三、所有入境旅客,檢驗為陽性者,均進行病毒基因定序。
指揮中心強調,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入境旅客抵臺時應主動配合邊境加強監測措施,並依指揮中心規定的交通方式前往檢疫地點及配合後續防疫相關措施。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
參考網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1-07-01 新聞稿
[2021年05月17日更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7)日宣布,鑒於國際及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5月19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至6月18日止,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外交部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也將暫緩來台。外籍人士如果因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緊急重大事由急需來台,必須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上述措施將由指揮中心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